对政协第九届一次会议第70号会议 提案的复函

作者:农水科技局 来源:农水科技局 发布时间:2017-09-26 09:18 点击数:
类别:A
 
宁农水科函〔2017〕170号               签发人:袁琳隆
对政协第九届一次会议第70号会议提案的复函
 
王晶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的建议》已收悉,现将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县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您的提案后,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该建议对促进我县特色农业发展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加大对特色农业专项资金及政策的支持力度。制定了《宁陕县产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宁陕县2017年农村居民增收计划》、《宁陕县2017年有机种植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宁陕县2017年特色养殖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出台了林果、药菌、特色养殖和有机种植(加工)产业实施方案和奖补办法。联合财政局印发了《关于下达2017年产业脱贫引导资金计划的通知》,安排产业脱贫引导资金500万元用于发展当地优势特色主导产业,支持新型经营主体从事农副产品加工,促进产业发展。
    二是依托农业专业合作社,大力发展特色农业项目,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政府出台人才引进政策,鼓励“能人”大学生领办和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县政府制定了《宁陕县现代农业产业精准扶贫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出台了《宁陕县县级现代农业园区认定办法》、《宁陕县2017年食用菌产业奖补办法》和《宁陕县2017年农业特色产业奖补办法》、《宁陕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选办法》、《宁陕县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等加快农业产业提等升级,推进特色农业向现代农业迈进的激励措施。印发了《宁陕县产业发展基金(农业项目)申报指南》,鼓励大学生、能人领办涉农企业和农名专业合作社。
    三是打造电商平台、发展特色农业项目,制定并完善促进电商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对此问题,我局将会汇通县经贸局(电商办)一同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奖励办法。印发了《宁陕县2017年度产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取得四大主导产业类食品加工QS认证的,县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补;通过电商平台,县内经营组织(职业农民)年线上销售我县农产品超过5万元以上的,按照线上当年交易额的3%进行奖补;出口我县农产品的县内经营组织,按照当年出口贸易额的10%进行奖补。
最后,感谢你对农水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农水科技局 
2017年9月5日    
 
    联系人:吴 刚                   联系电话:18992501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