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县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落实《宁陕县干部作风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提升干部作风、凝聚发展合力,加快追赶超越、绿色崛起步伐,奋力开创宁陕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县干部作风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作风办)决定向社会公告相关投诉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推”:对上级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及时、不认真、不严格;对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服务不主动、不热情,甚至语言生硬、态度恶劣、推诿扯皮;无故空岗、缺岗等问题。
2.“拖”:工作敷衍塞责,能快速审批办理的事情故意拖拉;
不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把应办事项转给他人又没有跟踪落实;不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致使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为同一件事多“跑腿”;不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办结时限超出法定时限或承诺时限;不严格执行“一站式服务”办理要求,窗口授权不到位,让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多头跑等问题。
3.“绕”:擅自设立审批前置条件或提高审批门槛,增加无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等环节;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工作中“打太极”等问题。
4.“卡”:工作程序能简不简,让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疲于填表、排队和兜圈子;故意为难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该办的事卡着不办;无理由超范围、重复检查等问题。
5.“拿”: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罚款,不给或少给票据;接受服务对象安排和办事群众的吃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通过中间人、中介机构变相收费等问题。
6.“要”:索取、接受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的红包、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要求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指定服务、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利用职务影响找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办私事、谋私利,向服务对象借支钱物或以借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的汽车、房屋等财物等问题。
二、投诉举报渠道
1.固定电话:6826890(传真) 6826892
2.电子邮箱:nsjwdfs@163.com
3.网络平台:“清风宁陕”微信公众号、宁陕党风廉政网
4.来信邮寄地址:宁陕县纪委监委办公室(作风办)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相关问题线索。
宁陕县干部作风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