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23号提案的复函

作者:县林业局 来源: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8-06-04 16:01 点击数:

 宁林函〔2018〕74 号                 签发人:卢益建

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23号

提案的复函

陈国璐委员:

您提出《关于集中组织一次野猪捕杀活动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随着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和天然林保护力度的加大,我县野生动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得到了有效恢复和增长,宁陕被誉为秦岭六宝的聚集地,同时,个别野生动物如羚牛、野猪、野兔等因天敌减少和自身繁殖能力强,少数地区其种群数量超过了当地生态环境的承载力,给全县部分地区的农民群众生活生产造成了较大危害,甚至在我县及周边区域发生了野生动物伤人事件。为了保护广大群众的利益,维护人与自然和谐的社会环境,有组织地开展打猎护秋活动是有效调控野猪、野兔等种群数量的最佳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近几年省市也结合实际,给我县下达了以野猎为主的部分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打猎护秋计划,我局也曾提请政府商议开展有组织、有计划的护秋狩猎活动,也因安全维稳等种种原因没能付诸行动。加之近年来我县一些地区非法猎杀国家重点野生动物案件时有发生,也给打猎护秋工作造成实施推进产生不利影响。

你提出的对野猪进行一次集中捕杀的建议,我局着手从以下几个方面落实:第一,我局将在7月底前完成对全县野猪的保有量等进行调查评估,然后专题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就我县野猪有计划猎杀予以明确;第二,我局将针对我县实际,提请县政府研究审定后,与县武装部、公安局会商,研究制定具体的狩猎措施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第三,为保障我县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局将进一步采取措施,严格规范护秋狩猎工作;第四,严厉打击非法制造枪支和利用“电猫”等非法的猎捕手段猎捕野生动物,加大对非法捕猎活动的打击力度。

感谢你对我县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关心,对林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宁陕县林业局

2018年5月29日


联系人:王  安                 联系电话:6822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