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县城棚户区改造需要,拟对县城老街片区、三星片区所涉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为推进征收补偿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四条、第五条、《安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程序,选定县城老街片区、三星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评估机构。有关细则如下:
一、评估机构的选择程序
由符合资质要求的评估机构,自愿报名。
县住建局将符合资质的、已报名参与的评估机构,编制名册及公司简介,下发给县城老街片区、三星片区棚户区改造范围内所涉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户,由被征收户进行协商或投票选择一家评估机构。
若被征收户未按选择规则选出评估机构,则由县住建局依法进行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一家评估机构。
二、评估机构报名的资格要求
1、具备房地产评估与土地评估资质。
2、在西安市或安康市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3、必须从事过征地拆迁评估工作。
三、评估机构报名程序
1、报名需提供的资料:①参与评估的评估质量承诺书(原件)、②机构简介(原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④资格文件(复印件)、⑤曾接受的拆迁评估委托书一份(复印件)、⑥曾完成的评估报告一份(复印件);⑦法人代表证明、⑧法人委托书。
2、报名资料的审查:上述列明是复印件的资料,需提供原件作现场复核,不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及不提供上述8项报名资料的,不受理报名。
3、报名时间:2018年7月2日至2018年7月6日下午17时截止。受理登记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4、报名地点: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
5、报名联系人:柯湉
6、报名联系电话:0915-6822954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