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zfb/2018-0003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8-01-02 11:17 | 成文日期: | 2018-01-12 00:00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发〔2018〕1号 | 公开目录: | 应急管理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近期我县天气持续干旱无雨,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3个森林防火工作专项督查工作小组,负责全县各镇的防火工作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督查时间
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5月31日,按照“双随机”原则,每月随机深入镇村实地督查。
二、督查内容
各镇森林防火工作部署和责任制落实情况;特殊人群的登记和监护责任落实情况;野外火源管理和火灾隐患排查情况,森林防火宣传培训开展情况;扑火队伍建设和森林防火资金落实情况,扑火工具及扑火设施配备情况;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落实情况。
三、督查分组
第一组
组 长 王 安 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防火办主任
成 员 池友会 城关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
张 波 县林业局林政股股长
陈二喜 县防火办干部
负责城关镇、筒车湾镇、龙王镇、太山庙镇的森林防火督查工作。
第二组
组 长 刘戈飞 皇冠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 王友海 县森林公安分局副局长、防火办副主任
廖文东 筒车湾森林公安派出所副所长
易守明 皇冠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干部
负责四亩地镇、梅子镇、皇冠镇、新场镇的森林防火督查工作。
第三组
组 长 刘和平 县林业局副局长
成 员 廖忠红 县森林公安分局副教导员
石章静 江口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
彭 涛 皇冠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干部
负责金川镇、江口镇、广货街镇的森林防火督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镇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督查工作,夯实各项防范措施,切实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2.各督查组按每月不少于一次的要求,不定期深入镇、村、组,采取查阅资料、座谈走访等方式,认真开展督查工作,全面掌握各镇防火工作情况,直至森林防火期结束。
3.各督查组要将督查情况于每月25日前书面报县防火办。县防火办定期通报全县防火工作督查情况,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