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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森林防火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索引号: zfbmzfb/2018-0003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8-01-02 11:17 成文日期: 2018-01-12 00:00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18〕1号 公开目录: 应急管理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近期我县天气持续干旱无雨,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3个森林防火工作专项督查工作小组,负责全县各镇的防火工作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督查时间

2018年15日至2018531日,按照“双随机”原则,每月随机深入镇村实地督查。

二、督查内容

各镇森林防火工作部署和责任制落实情况;特殊人群的登记和监护责任落实情况;野外火源管理和火灾隐患排查情况,森林防火宣传培训开展情况;扑火队伍建设和森林防火资金落实情况,扑火工具及扑火设施配备情况;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落实情况。

三、督查分组

第一组  

        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防火办主任

    池友会  城关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

    县林业局林政股股长

陈二喜  县防火办干部

负责城关镇、筒车湾镇、龙王镇、太山庙镇的森林防火督查工作。

第二组 

    刘戈飞  皇冠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

    王友海  县森林公安分局副局长、防火办副主任     

        廖文东  筒车湾森林公安派出所副所长

易守明  皇冠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干部

负责四亩地镇、梅子镇、皇冠镇、新场镇的森林防火督查工作。

第三组 

    刘和平  县林业局副局长

    廖忠红  县森林公安分局副教导员

石章静  江口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

    皇冠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干部

负责金川镇、江口镇、广货街镇的森林防火督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镇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督查工作,夯实各项防范措施,切实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2.各督查组按每月不少于一次的要求,不定期深入镇、村、组,采取查阅资料、座谈走访等方式,认真开展督查工作,全面掌握各镇防火工作情况,直至森林防火期结束。

3.各督查组要将督查情况于每月25日前书面报县防火办。县防火办定期通报全县防火工作督查情况,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