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tjj/2018-0002 | 公开责任部门: | 统计局 |
公开日期: | 2018-03-15 08:58 | 成文日期: | 2018-03-15 08:58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算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为了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宁陕县2018年度县级部门预算批复》(宁财办预字〔2018〕8号),现将我局2018年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组织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职责;拟订全县统计政策、规划以及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情况,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
2、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服务的统计指标体系,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贸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6、组织全县各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组织开展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的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监督,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
7、加强对全县各镇、各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综合协调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负责对县级各有关部门和各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有关数据的审核。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县级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9、按照规定的权限与责任,管理局属普查、调查中心的人员和统计事业费;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从业资格认定初审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统计登记工作。
10、建立健全并管理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推广计算机及传输技术在全县统计工作中的运用。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认真开展常规统计和专项调查工作
2、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前期准备工作
3、着力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三大职能作用
4、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不断加强业务建设
5、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建设
6、稳步推进重点领域统计改革,健全数据质量责任制
7、做好服务,配合重大决策部署工作
8、以党建为抓手,建设廉洁高效的统计队伍
9、认真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
统计局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统计局共16个编制。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2个:县社会经济普查中心和县社会经济调查中心,其中县社会经济调查中心下设3个股室:1、城乡居民收入调查股;2、能源调查股;3、商贸服务业调查股。局机关内设2个股室:1、行政办公室;2、综合业务股;编制人数共16人,实有14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统计局在2018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发生。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统计局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32.98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2018年统计局预算是根据近三年财务预算的实际情况,结合2018年本局工作任务,进行了测算编制,具体是:
(一)收入预算132.98万元,均为一般预算拨款。比上年减少预算12.72元。
?(二)支出预算132.98万元,比上年支出预算减少12.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3.53万元,同比减少10.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47万元,同比减少3.8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2.95万元,项目支出26.02万元,基本性工资福利支出是根据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2017年底在册人数及工作人员变动情况进行测算核定;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遗属生活补助等,伤残抚恤金等;项目支出用于商品服务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是根据单位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的需要测算核定。
(三)2018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2018年度本单位无国有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五)2018年预算三公经费1.6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支出,与2017年相比无变化。
(六)2018年单位经费运行预算132.9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3.53万元(基本工资47.07万元、津贴补贴27.68万元、奖金3.92万元、绩效工资14.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97万元(办公费14.3万元、差旅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劳务费14.52万元、工会经费1.05万元、福利费0.0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9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7万元(生活补助0.42万元、奖励金0.05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统计局政府采购预算共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5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 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套表(12张)
C:\Users\Administrator\Desktop\2018年预算公开附件0119 - 副本.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