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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

宁陕县物价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

索引号: zfbmfgj/2018-0004 公开责任部门: 发改局
公开日期: 2018-03-25 15:17 成文日期: 2018-03-25 00:00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算
公开形式: 依申请公开 有效性: 有效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全县价格总水平年度调控计划和中长期调控目标;监测、预测全县价格总水平及其结构变动趋势,提出调控建议;负责物价变化情况监测分析,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

     2、依据价权分工目录管理权限范围内的价格(收费)、中长期计划及调整方案;对市场调节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间接调控。

     3、负责实施国家机关收费、公益事业收费、公用事业收费、中介服务收费和重要经营收费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和垄断行为,受理对价格(收费)违法行为的举报;对价格(收费)申诉案件进行复议和裁决。

     4、负责全县司法、行政机关及仲裁机构办理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及仲裁案件的各种涉案物品标的的价值进行价格鉴定;负责全县价格评估、价格鉴证的认定以及涉税涉纪财物价格认定;负责价格咨询、调节价格矛盾、处理价格纠纷等公共服务工作;指导企业用好市场调节商品价格的定价权,指导行业组织价格自律事宜。

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维护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着力加强市场价格监,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着力解决热点价格问题 ,切实加强民生收费监管,进一步减轻群众负担;围绕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继续搞好我县集镇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审批工作,制定我县旅游景点门票,审批我县保障性住房以及廉租房、公租房的物业收费标准;做好我县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按照上级价格业务部门的安排,完成各类专项检查工作以及12358价格举报平台的各类价格举报受理工作;完成价格认定工作,接受公检法司提出的涉案物品价格认定,确保我县的法制平安建设,为引进我县项目投资营造良好的环境;完成精准扶贫包村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以及扶贫办的具体要求,完成各类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宁陕县物价局属于发改局副科级内设机构,所属经费为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县财政局统一在宁陕县信合联社开设的零余额账户。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物价局隶属发改局下属副科级机构,在职人员属于行政编制,编制与发改局并在一起,没有独立编制。2017年底在册在编5人,行政5人,其中工勤人员1人。另有退休人员4名,年末人数与上年持平。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从固定资产账面看,截至2018年月1日,县物价局无公务用车,固定资产合计17.494万元,主要为办公家具、空调、电脑及打印机等。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1.33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部门总体收支与上年对比的增减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经审核,预算编制2018年度收入51.3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减少5.436万元,减少10%。支出也减少5.436万元,减少10%。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与上年对比的增减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预算编制2018年度收入51.3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减少5.436万元,减少10%。支出也减少5.436万元,减少10%。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与上年对比的增减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核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93万元,公用经费14.4万元。与2017年相比,人员经费不变,公用经费减少5.436万元。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核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93万元,公用经费14.4万元。与2017年相比,人员经费不变,公用经费减少5.436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核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93万元,公用经费14.4万元。与2017年相比,人员经费不变,公用经费减少5.43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预算“三公”经费,并已公开空表。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度县物价局运行经费支出14.4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宁陕县物价局

2018年3月25日


附件: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物价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