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wbmzfw/2018-0002 | 公开责任部门: | 政法委 |
公开日期: | 2018-03-25 16:17 | 成文日期: | 2018-03-25 00:00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算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一、县委政法委(挂靠单位:综治(维稳)办、“610”办、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省、市、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系统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为县委当好参谋和助手。
2、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的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综治委的部署,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需要采取的重大措施,提出落实建议并组织协调督促政法部门、成员单位和镇村各级抓好落实。
4、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市、县委、政府关于维护稳定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总体部署,结合全县维护稳定工作提出落实建议并组织协调督促政法部门、成员单位和镇村各级抓好落实。
5、掌握各镇、各部门综治维稳工作情况,指导各镇、各单位开展综治维稳工作。
6、总结交流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典型经验,鼓励先进,推动后进。
7、根据市委610办安排,结合我县实际抓好邪教问题的防范和处理工作。
8、建立全县社情民意调查基础信息数据库,对全县的社情民意进行调查,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9、负责政务热线的接听、转办、督办、回访、评价工作。
10、办理县委、县政府、县综治委、县委维稳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深化和推进“平安宁陕”建设。加大平安建设组织实施力度,扩大平安创建覆盖面,实施平安示范镇、平安景区创建工作,力争1个镇、景区达标并命名,确保平安镇、平安村、平安单位的巩固率在95%以上、70%的家庭达到平安创建标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一村一政法干警”进村组社区,推进法治宁陕建设。
2、基层治安防范网络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加强治安防范网络建设,督促镇、部门对治安防范网络组织进一步充实调整,加强业务培训;抓好各镇综治维稳中心建设,确保大多数镇达到标准化目标。
3、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加大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指导、督办力度,健全“三调联动”机制,调处率达到90%以上;实现“一控双降”目标;每月按时上报情况。?????????
4、维护社会稳定。督促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预警机制,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上访问题,完善重大项目实施风险评估机制,密切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人员动向,实现“三个零”指标,抓好全县无邪教社区(村)的创建巩固工作和警示教育。
5、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宣传。组织以“七五”普法为主要内容的综治宣传月活动及平安宁陕宣传,确保全县社会治安满意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平安建设知晓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6、在政法各部门开展“两学一做”、三严三实”系列活动,组织干警培训学习、争创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单位)活动,确保政法系统干警整体形象满意度居全省中上水平;加强政法队伍政治思想建设,搞好执法监督,协助组织部门完成对政法各家的干部调配工作;本单位干部职工无违法违纪案件
7、根据市610办安排,结合我县实际抓好邪教问题的防范和处理工作。
8、负责政务热线的接听、转办、督办、回访、评价工作;办理县委、县政府、县综治委、县委维稳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委政法委无基层预算单位,经费由政府财政全额拨款。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正科级行政单位,含县综治(维稳)办、县委610办,2016年经县委、县政府批准下设临时机构宁陕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5个,参公管理事业编6个;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从基层抽调干部3人,临时聘用人员5人,2017年底实有24人,在岗12人,退休人员4人、抽调3人、临聘5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304449.32元,无流动资产。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确保了本单位2018年度正常运转及各项职能工作任务的完成。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85.87万元,支出预算185.87万元。部门总体收支与上年对比增加12.02万元。增加原因:民调中心行政运行费增加10万元,干部调资2.02万元。
2、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支全部为财政拨款。部门财政拨款185.87万元,比上年增加12.02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85.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1.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8.7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5.41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是根据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2017年元月在册人数及工作人员变动情况进行测算核定;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是治安中心户长报酬28.632万元加上独生子女费0.108万元,项目支出40万是指综治宣传经费10万元、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临聘人员工资、五险一金、日常办公经费等3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是按编制内实有人数人均0.4万元测算,其他交通费9.18万元等共154100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了12.02万元,主要县民调中心项目支出增加10万元,干部调资等 2.02万元。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在本年度无此项业务发生。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我单位在本年度无此项业务发生
6、“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本单位公车、公务出国预算为零,公务接待预算1.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7、机关运行费用安排情况
日常公用经费55.41万元,其中办公费3.8万元、印刷费8.55万元、水费0.19万元、电费2.2万元、邮电费2.42万元、物业管理费0.25万元、差旅费2.41万元、培训费0.28万元、公务接待1.9万元、劳务费18万元、工会、福利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9.98万元、其他商品支出4.24万元。
8、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30.5万元,其中:制作平安建设宣传品等20万元,综治中心办公用品等10.5万元。
八、2018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专项资金40万元,专门用于县民调中心临时聘用人员劳务费及缴纳四险一金,办公费、邮电费和综治宣传经费等。
九、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共宁陕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8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