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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考核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fbmzfb/2018-0031 公开责任部门: 政府办
公开日期: 2018-03-23 16:53 成文日期: 2018-03-23 00:00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18〕28号 公开目录: 目标考核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县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五新战略,主动适应奋力追赶超越、实现绿色崛起新形势,提升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厚植发展优势,确保我县在全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中实现争先进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夯实工作任务

承担监测指标的各责任部门要认真学习《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办法》,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上来,结合单位年度目标任务,量化分解到月度、季度,责任到人,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本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监测任务,明确责任心强、精通业务的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监测考评指标收集、审核和报送,监测考评各项统计报表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上报

二、强化分析,确保数据质量

各部门要明确各项指标考评的范围、内容和方法,准确理解各项监测指标之间的逻辑关系,及时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联系沟通,及时掌握所承担指标完成情况在全市的位置,认真分析,横向、纵向对比找差距,关注当年数和上年同期数,对幅度变化较大的指标要认真分析,查明原因,确保统计指标数据准确反映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发展水平,力争实现保位、进位目标。

三、加强协调,严把关键环节

监测考评指标包括:创新发展指标、协调发展指标、绿色发展指标、开放发展指标和共享发展指标五大类。县域监测考评指标为28项(审核计算指标75项),各项指标数据来自统计、发改、公安、财政、农水科技、文广旅游、国土、环保、住建、卫计、教体、招商、综治、双创等部门和单位。监测考评工作由县统计局牵头组织实施,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相关指标数据的采集、审核,并按要求报县统计局,由县统计局按要求上报。各部门要加强协调,把握关键环节,严格工作程序。一是把好数据采集关。责任单位采集数据来源渠道要正确,杜绝一门多数,报送给统计部门的监测数据必须是经省市主管部门认定的数据,确保同一指标数据省、市、县完全一致。二是把好数据质量审核关。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做好监测指标数据审核,将报送统计部门数据与上级主管部门反馈数据进行对比,按照审核计算指标间的逻辑关系认真审核,两年数据差异较大的应做好有效衔接,并做出详细说明。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主动沟通,形成合力,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四、强化考核,严格兑现奖罚

县委、县政府将县域经济社会监测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下一年度考核以上年数据为依据),对完成县域经济社会监测指标任务并实现进位的,在年终考核中予以加分奖励;获得年度全省县域经济社会监测争先进位奖,对超额完成指标并实现进位的单位予以重奖。凡工作不力,监测指标任务未完成影响全县争先进位的,年度综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并追究相关单位及主要领导责任。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



附件: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指标任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