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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文件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fbmzfb/2018-0050 公开责任部门: 政府办
公开日期: 2018-06-04 10:38 成文日期: 2018-06-04 10:38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18〕56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宁陕县2017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7日


宁陕县2017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问题
        整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脱贫攻坚问题整改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我县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工作,根据《安康市2017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存在问题专项整改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脱贫攻坚问题整改系列会议精神,对标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紧扣对象精准的“界线”、住房面积的“标线”、搬迁不举债的“底线”、项目规范管理的“红线”,全面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台帐,夯实工作责任,细化整改措施,扎实开展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快速推进。

二、工作重点

本次整改重点是针对中、省、市2017年度对我县易地扶贫搬迁督查、考核、调研反馈及县上日常督导发现的以下九个方面问题。

(一)搬迁对象不精准问题。主要表现:一是对群众搬迁意愿摸排不准确。二是部分已搬迁群众未在国家建档立卡信息库中标注。三是部分已标注易地扶贫搬迁户未落实安全住房。四是受益户信息不准确,存在错误、遗漏、不实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由各镇牵头,详细摸排群众的搬迁意愿,于5月20日前,建立精准对象台账,确保将“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群众列为搬迁对象,由县扶贫局协调各镇标注。二是由县住建局、搬迁办牵头,将危房改造、原址重建、重复享受搬迁政策等不符合搬迁条件的对象信息反馈给县扶贫局,由县扶贫局负责认定并取消标注、剔除或纳入县住建局危房改造范围,同时由县搬迁办收回专项补助资金。三是由各镇牵头,反复核查受益户信息,确保信息准确。

(二)安置房面积超标准问题。主要表现:一是少数镇签订的产权共享和共建共住合同,多处空白且未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有的镇超标面积房屋简单标识为“生产经营用房”或“一共了之”,整改流于形式。二是2017年搬迁对象仍存在超面积户。

整改措施:一是由各镇负责严格执行易地扶贫搬迁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的政策规定。二是超面积部分在人均3平方米以内的,由各镇负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两房两设施”建设工作的意见》(陕脱贫发〔2017〕52号)有关规定和不动产登记相关法规,于5月20日前切实整改到位。三是对人均超面积3平方米以上和2017年超面积户,由各镇负责进一步摸清底数,以实事求是的态度,于5月20日前想方设法坚决予以整改,不得遮掩应付,不得一种整改方式管到底,更不得搞破坏性整改。

(三)贫因户搬迁举债问题。主要表现:一是有的镇贫困户在县城购商品房高额举债。二是部分搬迁户没有严格控制面积导致因房负债。三是分散安置户监管不到位导致举债。四是因建房用地政策未落实造成成本居高而举债。

整改措施:一是由各镇负责严格执行建档立卡搬迁以户为单位人均自筹不超过2500元、户均自筹不超过1万元的规定,对以各种形式、各种名义收取的押金、保证金和超标准自筹坚决退回。二是由各镇和县搬迁办负责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移民搬迁安置方式的意见》(陕国土资发〔2017〕82号)确定集中安置对象,确保补助标准不降低。三是由各镇和县搬迁办负责严格执行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政策,对2017和2018年度新建安置房安置的搬迁户将建房补助(含旧宅基地腾退奖补资金)按人足额核定到户;对于利用存量商品房安置搬迁户的,按照《关于移民搬迁安置房与库存商品住房结合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6〕57号)要求,房价原则上应控制在每平方米1500元以内;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到位的安置社区,可将按人补助的配套资金,以间接补贴、补差压价等适当方式纳入建房补助,确保回购价格合理,禁止简单的将这部分资金直接补助给建档立卡搬迁对象;对利用公租房安置搬迁户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有关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59号)要求执行。四是由县搬迁办负责把握好面积标准和造价成本之间的关系,在确保安置房“保障基本、安全适用”的基础上,用好面积调节的杠杆作用;不得将征地拆迁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费、项目前期费用列入建房成本,人为推高安置房造价,确保建房成本合理,搬迁不举债。五是由县搬迁办负责,禁止由搬迁户自筹资金承担建房用地税费,守好搬迁不举债的底线。

(四)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主要表现:一是项目手续不齐全,存在先建后批问题。二是项目资料不规范,各类资料相互逻辑关系不对应,有明显的先建后补或造假嫌疑,例如监理日志显示时间与招投标时间不对应等。三是分散建房监管不到位,没有明确谁监管、谁验收、谁负责,审批手续不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不到位。

整改措施:由县国土局(搬迁办)牵头,县发改、住建、环保等部门配合,认真进行梳理,尽快办理完善相关建设手续,不得投机取巧、违规操作。

(五)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主要表现:一是个别镇未按照“分类建账、封闭运行、物理隔离”要求落实资金管理。二是个别项目未及时向项目建设单位兑付资金。三是县级融资平台建设进度缓慢。

整改措施:一是由各镇负责,严格按中、省、市要求,于5月底前分类建账、物理隔离、封闭运行、规范管理。二是由县搬迁办负责,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按时兑付资金并切实加快县级融资平台建设。

(六)建设进度滞后问题。主要表现:一是2017年部分安置项目建设进度缓慢,难以达到10月底竣工并交付群众入住的进度要求。二是部分2018年安置项目目前仍未动工或仍在“三通一平”阶段。三是部分安置点配套设施建设进度缓慢。

整改措施:一是由县搬迁办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加快项目手续办理。同时抓住关键环节,细化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加快进度,确保在10月底前所有安置社区达到入住条件。二是由县住建局负责加强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七)后续脱贫帮扶措施不到位问题。主要表现:一是脱贫措施不得力,安置点配套的产业园区、社区工厂建设不力。二是搬迁群众就业落实信息统计不精准,“三单一卡”未建立到位。三是贫困搬迁群众技能培训流于形式,没有做到因户因人施策。

整改措施:一是由各镇承担主体责任,制定责任清单,确保贫困群众搬迁后能配套脱贫攻坚其他几个一批帮扶措施。二是由县人社局牵头,搬迁办配合,推行以“劳动力资源账单、岗位菜单、就业状态清单和搬迁群众脱贫明白卡”为内容的“三单一卡”制,精准落实人岗对接。三是由县人社局牵头,搬迁办配合,做好毛绒玩具产业引进工作,大力发展社区工厂。四是由县搬迁办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加强示范产业园区和“五新”示范社区建设,保障群众权益,实现增收致富。

(八)旧宅基地腾退困难问题。主要表现:一是部分镇和单位对旧宅基地腾退结余指标交易实现增值收益这一政策机遇认识不到位,存在观望心理,工作力度不大。二是未制定差异化易地扶贫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复垦补助办法,导致搬迁群众不愿腾退。三是增减挂工作进展不平衡,成效不够明显。

整改措施:一是由县搬迁办负责,完善政策,制定差异化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奖补办法,通过早拆早补、早拆多补等办法鼓励群众拆旧。二是由各镇负责,制定相关激励措施,对已达到入住条件的安置社区尽快组织入住,切实提高搬迁群众实际入住率,为宅基地腾退奠定基础条件。三是由县搬迁办牵头,各镇配合,按期完成我县2018年旧宅基地腾退300亩任务。

(九)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主要表现:一是“三精”内业资料五级建档未落实到位,户建包、点建册、镇建档、县建库相关资料不齐全、不规范。二是各项数据口径不一致,前后不对应。三是“三项协议”仍存在不规范、逻辑错误等问题。

整改措施:由县搬迁办牵头,各镇负责,按照移民搬迁“三精管理”和内业资料模块化建档管理要求,于5月底前健全到户文件包及点、镇、县级档案资料,严格数据出口,规范各类档案。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摸底阶段(5月1日至5月20日)。各镇全面查摆梳理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细化时间节点,夯实整改责任。5月20日前将摸底后建立的问题台账经镇长审核签字后报县搬迁办。

(二)集中整改阶段(5月21日至5月31日)。各镇、各相关部门围绕突出问题,落实整改责任,集中进行整改,确保整改成效。各镇5月29日前将整改结果经镇长审核签字后报县搬迁办。

(三)总结提升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进一步总结经验、找准差距、补齐短板,迎接中、省、市督查检查。

四、有关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镇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以及中省市脱贫攻坚和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市、县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实抓好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工作,坚决消除侥幸、等待、观望、畏难等心理,确保整改实效。

(二)精准建立台账。要认真全面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开展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排查工作。建立具体到镇、到点、到人的问题台账,切实做到存在问题清楚、整改要求清楚,责任与整改进度清楚,真实、全面、客观做好问题量化统计上报工作,坚决杜绝在问题排查中遮遮掩掩、不严不实、避重就轻等现象,通过整改全面规范政策执行。

(三)强化整改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要对标中省政策,结合整改要求和工作实际,按照“三精管理”模式,下足“绣花”功夫,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落实方案,对症下药细化措施,确保责任到人、时限明确,分类施策、靶向治疗,标本兼治、补齐短板,彻改实改、整体提升,坚决杜绝问题整改不全面、不彻底,敷衍了事,流于形式,以及违规破坏性整改等情况发生。

(四)严格工作标准。围绕问题台账,严格对标“四线”要求,以严实为标准,根据整改措施建议,用灵活多样的方式,扎实规范推进整改。要做好过程性印证资料的收集和群众的解释疏导工作。要深入推行整改销号制,改一项销号一项,直至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五)强化责任落实。各镇对本次整改工作负总责,党政主要领导是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战推进、亲自检查验收,全面彻底解决有关问题。要严格落实审核责任制,各镇上报的问题台账、结果数据等要层层把关签字存档,各镇向县上报送的问题台账及整改结果要经镇长把关签字,作为今后追责的依据。对中、省后续督查中发现的前纠后犯、隐瞒不报、遮掩不改等问题将严肃问责。


      附件:安康市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