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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考核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农业产业化经济指标建议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zfbmzfb/2018-0052 公开责任部门: 政府办
公开日期: 2018-02-28 09:20 成文日期: 2018-06-12 09:23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18〕18号 公开目录: 目标考核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
    一年之计在于春。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快实现全县农业产业化发展,实现全年“追赶超越”目标,现将2018年全县农业产业化建设各项经济指标建议计划下达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一、建基地抓示范,加快产业化发展
    一是扭住林果、药菌、特色种养主导产业不放松,全面完成发展任务。全县发展袋料食用菌1600万袋(重点推行工厂化统一制袋),中药材产量1.03万吨,新增天麻种植300万窝;种植魔芋1.86万亩;林果产业突出抓好科管,丰产管护(板栗、核桃)10万亩,绿化造林2万亩(其中核桃建园1万亩);大力发展以林麝(梅花鹿)、黑猪、牛、羊、中蜂、大鲵、冷水鱼养殖为主的特色养殖,引种发展林麝2500头,新建林麝(梅花鹿)养殖基地10个,猪牛羊出栏8.88万头(只),养殖中蜂2万箱,实现水产品产量76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3%以上。二是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抓好示范引领。2018年新培育市级园区7个、县级16个,龙头企业8个,县级示范社68个,家庭农场15个,培育职业农民150人,各镇2018年脱贫村至少建成1个县级农业园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建成园区的至少要有1个县级示范合作社),未建成的将不组织脱贫村验收。各镇五职领导(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副书记、分管副镇长)要结合经营主体培育工作继续抓好各自的示范点建设,示范点要有新成效、新亮点,城关镇、筒车湾镇、江口镇、四亩地镇、广货街镇、太山庙镇、龙王镇等重点镇至少有亮点3处以上,其他镇至少2处以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也将在各镇抓点示范1—2处,通过典型引领全县产业发展。三是围绕主导产业,大力提升农产品加工能力。建成中药材、魔芋、林果深加工企业各1家,形成每个主导产业有1个加工龙头牵引带动,通过奖补扶持建成农产品初加工点68个。
    二、总结推行模式,带动贫困户脱贫
    通过政策引导扶持,推行“支部+X+贫困户”和“政府+龙头企业+园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能人大户+贫困户”模式,实现省级农业园区、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120户以上,市级园区、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60户以上,县级园区、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30户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带动贫困户50户以上、市级30户以上、县级20户以上;家庭农场带动贫困户5户以上,职业农民带动贫困户2户以上。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要对贫困群众进行全产业链扶持,带动群众增收致富,建成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基地,实现农民持续增收,贫困户预期脱贫。   
    三、强化考核督办,夯实主体责任
    各镇党委书记、镇长是产业发展第一责任人,各镇接此通知后,要迅速制定任务落实方案,将任务细化分解明确到村到点,责任到人到户,确保各项产业建设指标任务全面完成,任务分解方案、五职领导抓点、培育的产业发展亮点于3月20日前报县产业办(县农水科技局)备案,每季度末月20日前将任务完成情况报县农水科技局、林业局、统计局,逾期纳入差错登记。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已纳入各镇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和“追赶超越”点评的重要内容,县产业办要科学制定考核办法,及时掌握全县农业产业化发展动态,按时向县考核办提供考核结果及依据;县考核办要按照考核办法运用考核结果;县政府督查督办室要对各镇产业化发展任务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每季度通报。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