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监委办理首例职务违法犯罪案件

作者:宁纪轩 来源:宁陕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7-02 08:14 点击数:

近日,宁陕县法院对该县一村扶贫互助协会会长赖某某、出纳伍某某和他村的一名组长石某某共同挪用公款罪作出判决,这是该县监察委员会组建后,办理的首例职务违法犯罪案件。

经查:赖某某为该村扶贫互助协会会长,伍某为扶贫互助协会的出纳,受政府委托管理扶贫专项资金。2017年3月,其二人擅自将20万元的互助协会资金提供他村的石某某进行营利活动,违反了《扶贫互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数额较大,涉嫌挪用公款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相关规定,该县监委对赖某某等三人立案调查并向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县法院已作出判决。

扶贫互助资金是该县财政安排专门用于扶持贫困户发展生产、促进贫困户脱贫致富的扶贫专项资金,资金归全体村民集体所有。在脱贫攻坚冲刺关键时刻,本案查处,对该县扶贫互助资金管理起到警示和规范。